2025年秋季
初一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衡阳市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2025年衡阳市中心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服务区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教通〔2025〕2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5年秋季初一新生招生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具有市中心城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具有市中心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非市中心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外地回市中心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025年我校初一年级招收10个班,计划招生数550人。
我校为单校划片公办初中。
蒸水河以北,蔡伦大道接华源支路连蒸湘北路以东,雁栖湖北线连迎雁桥接衡阳界牌瓷厂(含)内部道路转望城路电厂(不含)以南,湘江以西所围成的区域。
(一)具有市中心城区户籍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规定
具有市中心城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片区。家长在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
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户口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1日网上报名结束前,下同)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房屋必须为住宅性质且产权明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拥有50%及以上产权,下同)
(1)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
(2)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学生父母还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3)小学毕业生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
(4)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具有市中心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随迁人员是指在本城区稳定居住、就业的非本城区户籍人员。家长在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随迁人员在市中心城区的有效《居住证》。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市中心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市中心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三)外地回市中心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入学规定
参照“具有市中心城区户籍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规定”。
(四)非市中心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参照“具有市中心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一)市中心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5月6日-11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①下载“湘易办”APP或登录“湘易办”小程序,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立即办理”中,进入“衡阳”,选择“中心城区”统一报名。
②关注“衡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办事服务 ”进入“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
③登录“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入学”一件事主题服务(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43821/index.htm) ,点击“立即办理”进入“衡阳”,选择“中心城区”统一报名。
④登录“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s://www.hhyedu.com.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
(二)非市中心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5月10日前,到石鼓区教育局提交证件资料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审查通过后,具有网上报名资格,同市中心城区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流程
按以上任一种报名方式进入→义务教育入学报名→选择单校划片→选择衡阳市逸夫中学(保存提交)
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
如:学生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居住证、个人社保信息、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6月30日-7月4日,我校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现场核验(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现场核验),7月4日前未收到系统消息或核验未通过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4日-6日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现场核验。
现场核证地点:衡阳市逸夫中学知行楼二楼教务处
(一)7月7日前,在“衡阳市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平台”公布单校划片学校录取结果。
(二)录取学生7月13日到我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一)招生热线:
咨询热线:0734-2831511
罗老师:15616703960
周老师:18607342961
(二)推荐报名方式及网址:
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s://www.hhyedu.com.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
(三)招生动态请扫码关注衡阳市逸夫中学微信公众号
勇 健 博 专
衡阳市逸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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